11月18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深化石窟寺价值研究阐释,指导石窟寺开放管理工作,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石窟寺开放管理导则(试行)》,明确石窟寺展示应当以确保文物本体安全为前提,不得建设污染石窟寺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文件提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者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应当全面推广预约参观制。鼓励有条件的石窟寺采取建设开放数字展厅、博物馆、陈列馆,提供智能导览服务、“云展览”服务,组织开展专家讲座、研学研修等,丰富石窟寺开放内容,提升石窟寺开放体验。(记者施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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