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是云南省开展的“七大消费行动”之一。根据《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云南省将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促进文旅消费提档升级。到2023年,全省文化和旅游总收入将达到1.6万亿元。
年内评出10个新业态示范基地
在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方面,《方案》提出,云南省加快培育文化体验、康养休闲、农耕体验、工业遗存、科普研学、跨境旅游、健身旅游等新业态,引导旅行社开发各种主题的新型精品旅游产品,并发展一批户外运动、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示范基地。今年,全省将评选命名和表彰10个新业态示范基地。2023年,全省新业态示范基地数量将达到30个。
2020年,全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122家A级以上景区实施旅游团队免费入园政策,当年惠及729.3万名游客。为继续发挥景区门票优惠、自驾游油票补贴对居民旅游消费的拉动作用,《方案》明确,鼓励各地推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创新门票价格管理方式,推行通票、联票等优惠措施,并继续实施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政策。同时,2021年至2023年,每年策划实施“七彩云南等你来”“云南人游云南”“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旅游促销活动。
打造一批文旅消费集聚区
2020年,昆明市获评首批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之一。《方案》提出,大力创建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开展国家级、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建成5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到2023年底建成25个省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同时,云南省将推动景区景点连点、成线、扩面,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地、名品展示地、艺术街区、文化娱乐场所群等特色时尚文旅消费集聚区。保护利用好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文化遗产,引导乡村民宿集群有序发展,形成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开放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打造一批跨境旅游、边境旅游、免税购物等消费集聚区。
旅游产品、服务将上“云”
为持续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方案》提出,今年,全省将制定出台智慧景区建设标准,全面完成4A级以上景区智慧化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信息化酒店、民宿客栈和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并探索刷脸技术在入园入住接待、游客画像统计分析等领域的应用。同时,引导各地景区和旅游企业智慧化转型升级,推出“云旅游”“云演艺”“云节庆”等,加快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上“云”。
与此同时,云南省还积极推进诚信旅游体系建设。《方案》明确,每年将评选20个组织来滇游成绩突出的旅行社和线上旅游平台及一批诚信经营的涉旅企业、100名优秀导游(讲解员)、云南原创的优秀旅游商品和品牌,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