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发展、目的地政府发文支持,乡村民宿迎来春天?

时间:2021-04-25 07:58 作者:执惠

  近期,国务院印发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

  与之相应,年初至今,国家发改委以及海南、安徽、重庆、湖南、江西等目的地,都有支持发展民宿的文件或提法,相比过往较为密集,态度积极。

  这意味着什么?

  高层级机构、更多目的地政府看到了民宿尤其乡村民宿可承载的更大的市场价值,以及落地乡村振兴战略的效应,这推高了乡村民宿行业在政府话语体系里的被肯定度,其在市场及官方体制里的权重被提升,这是带给其成长空间或可能性的新要素。

 

国务院、多目的地政府支持民宿发展

  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包括“清除消费隐性壁垒”,其中涉及“鼓励各地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

图片来源:《意见》截图

  这有几层含义:一、旅游民宿(可算是基本为乡村民宿)在推动激发消费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发展中存在隐性壁垒,比如准入要求或门槛等,需要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各地应鼓励发展;

  二、民宿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向前发展态势较明显,但还有很多不规范,需要更多行业标准与规范,需要明确行业边界。

  《意见》中关于民宿的内容不多,但层级已是最高级别,足矣,对曾长期处于带有灰色运营属性的民宿业来说,这样的定调其实颇为重要,作为还处于创新探索的新型业态,乡村民宿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以怎样的具体形态,更快的走到“阳光”下。

  去年11月,《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我国乡村民宿服务和管理标准的空白。

  乡伴文旅创始人朱胜萱曾对执惠表示,上述民宿国标的出台是重要节点,意味着民宿开始进入到一个被国家体系认可的行业。

  “标准越多,这个行业发展就越成熟”,其实就是这样的逻辑。

  今年2月左右,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规范和推进乡村民宿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乡村民宿单幢建筑的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套),床位数在30床以内,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3月,安徽省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旅游民宿是指利用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这些内容看上去比较“寡淡”,但多少对乡村民宿(旅游民宿)的形态进行了界定,使其更为明晰化,乡村民宿的描述可相对具像化。

  具体的支持政策,更能说明一些问题,海南是个观察入口。

  今年3月15日的消息,海南多部门已对《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明确乡村民宿的开办实行承诺即入的备案登记制度。其中提到:

  今后在乡村民宿的开办流程上,海南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和备案、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公共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准入等进行整合,乡村民宿经营者只要作出一次有关承诺,提供一套包括房屋、治安、卫生、食品、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相关的材料,即给予登记备案,做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方便群众办理。

  鼓励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和乡村闲置公益设施,对符合多规合一的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腾挪调整使用,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和乡村民宿产业加快发展。

  之后的4月7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中,对民宿也有直接内容:

  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支持适合开展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务的资产以长期租赁、联营、入股等合法合规方式,与运营公司开展合作,积极推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民宿和农家乐,将民宿和农家乐纳入相关发展规划统一考虑,注重与周边产业、乡村建设互动协调、配套发展。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运营公司提供金融支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品质,增加农民收入。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财产保险产品,为乡村旅游产业提供风险保障。引导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乡村旅游产业支持力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这些政策涉及乡村民宿的两个“要命”因素:金融、土地。

  赚钱不易,是多数民宿的现实境况,对获取金融支持也是为迫切。

  乡伴文旅创始人朱胜萱曾对执惠表示,乡村民宿在地化要求高,非标化属性突出,加上体量小、所用土地为租赁用地,多重因素导致其投资回报率提升还没有完全破局,这是一个“致命问题”。“民宿运营商很难通过民宿获得贷款或融资,没有融资抵押的可行路径、没有适度可用杠杆,也就证明这个行业很难被做大。”

  土地更让人“挠头”。

  乡村民宿目前用地多集中在乡村闲置民房、乡村闲置公共公益设施、老旧厂房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还较少,而这是未来要突破的地方。

  对照来看重庆今年3月发布的《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其中提到:利用废弃农房、学校、水管站等乡村闲置房屋资源发展旅游民宿,以带动乡村振兴;而且要利用政府办公楼、废弃学校、粮油站等城市闲置房屋资源发展旅游民宿,以实现城市提升。

  两方面来看,其一,存量闲置房屋被鼓励发展民宿,也有政策松闸之义,有积极作用;其二,非闲置房源的民宿可用土地的入市突破还有多重掣肘,所需时间还较长,在民宿的度假目的地化走向中,这类土地利用现状的打破,有较大意义。

  我们可以有更积极的心态,但同样要做好长期的心理准备。

 

两个绕不开的巨大变量

  从年初至今,国家、地方关于民宿的动作,算较为密集,背后有两个变量,疫情、乡村振兴。

  疫情影响带来城市周边游的更趋主流化,乡村旅游需求走高(出境游回来是重要因素之一),这个势头就算在国内外旅游业完全恢复后,依然会保留向上或平稳趋向,这是疫情带来文旅业深度变革表现之一。乡村民宿作为乡村旅游的主流入口之一,市场空间自然被更多打开,

  不少目的地政府的市场“嗅觉”自然是灵敏的,加上疫情常态化下推动促进目的地消费的高诉求,乡村民宿正成为它们尝试寻求主动的抓手之一。

  说到“嗅觉”,乡村振兴自然更为明显。

  前有今年1月《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有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已昭然,相比刚完成的脱贫攻坚使命,“防止返贫”是要实现的第一道命题,新机制、新制度、新产业的构建,成为必然。

  4月19日,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王正谱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上表示,脱贫的意义有多大,巩固拓展的意义就有多大,为此我们将建立防止返贫的动态监测机制,持续跟踪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实现情况,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的普惠政策,驻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后评估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但不可否认,相比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系统性、复杂度、广度与深度,其实都更具挑战性,在脱贫攻坚中,虽市场化或产业化扶贫也多有落地,但举全国之力“输血”机制的存在,某部分扮演着托底角色,但乡村振兴中对市场要素的更多切入参与,以及对市场效应的要求,都更高更必要。

  这会对目的地政府形成更多挑战,需要思维、模式、路径的变化与再构,推动发展乡村民宿,成为其一,推高乡村民宿的被倚重度。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河南计划有100家民宿落地,通过乡村民宿带动乡村旅游,为乡村振兴赋能;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全省旅游民宿从规模到质量的全面提升,力争超过10000家,推出一批精品旅游民宿,打造一批特色民宿集群,大幅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广东汕尾近期集中签约21个民宿项目,计划总投资438.84亿元;江西提出“在丰富业态中兴链延链,做好城市旅游,做大康养旅游,做旺民宿经济”。

  综合多重信息,乡村民宿的发展可能会有以下几种趋向:

  1、区域发展不平衡现状相对弱化。乡村民宿这一细分产业整体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发展相对较快,经济水平、消费市场都是关键因素,长三角民宿相对前沿,是个例证。

  诸如上述目的地政府基于文旅消费促进、乡村振兴的双命题下,推动支持民宿发展,是直接因素。在此过程中,各地探索路径有异同,其中有地方可能会谋求打造自己的区域性民宿品牌,或寻求市场上较突出的民宿品牌合作,但一定时间里还较难出现连锁型民宿或规模化民宿集团主导的情况,各地有“诸侯”;

  2、整个乡村民宿市场还不饱和,单体民宿在一些市场较空白区域还会更多出现,先有“点”的项目更多出现,因为这些市场还较为初层次。其中民宿品牌在异地差异化复制(重资产)或者轻资产输出方面,其实会有更多机会,但会考验其既有模式(产品模型、商业模式等)如何更多创新;

  3、民宿的目的地化趋势更为明显,这在一些民宿市场较成熟区域会相对明显,也是不同发展阶段的反映。民宿产品目的地化趋势,在浙江等相对成熟的民宿市场会更加明显,但这同时也加剧了红海市场的竞争。以“民宿圣地”莫干山为例,当地民宿市场在2016年由400家扩增一倍至800多家,逐渐接近饱和,随之而来的是产品组合形式、供应链及产业生态等加快更新,行业分化与洗牌加速。于是红海市场区域竞争加剧,蓝海市场更多扩容;

  4、政策层面,需要(也可能有)更多的宏观政策比如土地、金融等政策突破,市场层面,民宿产品模型、商业模式等需要更多探索创新。

专题活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