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启用黑名单管理!

时间:2024-08-09 12:43 作者: 敦煌信息平台

近日,李某某在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南山顶违反景区相关规定围追游客高价兜售饮料,无经营资质、无明码标价。景区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后立即对其进行阻止和教育,讲明景区规定,劝其离开,李某某不予理会,我行我素背着背包继续向游客私自售卖商品。李某某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景区经营秩序,还损害了游客利益、景区旅游形象和敦煌旅游形象,工作人员多次口头警告之后,李某某拒不改正,按照景区管理制度,将李某某列入了景区“黑名单”。列入景区黑名单,标志着李某某3年内即使购买门票也将无法进入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李某某也成为列入景区黑名单管理的第13人。

为了加强景区经营管理秩序,保证广大游客游览质量,根据《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鸣沙山月牙泉景区针对近期出现的在景区私自高价兜售商品、占道直播、强行拉客、占用景区资源进行盈利性旅拍、商拍,且不服从景区管理的不良行为,制定了景区黑名单管理制度。针对游客和本地市民在景区的不文明行为,扰乱景区旅游秩序、经营秩序的,经景区工作人员口头警告之后拒不改正的,将列入景区黑名单。列入景区黑名单,3年内不再享受各类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即使购买全价票,也无法验票入园。截至目前共有13人被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罚。

让我们看一下哪些行为将会被列入鸣沙山月牙泉景区“黑名单”:

一、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

二、私放航空器、无人机,影响景区低空飞行安全的;

三、参与赌博、色情、涉毒活动的;

四、不顾劝阻、警示翻越围栏进入禁止攀爬区、破坏生态环境的;

五、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活动的。

六、违反旅游场所规定,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中包括:

1、在景区从事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游客消费的;

2、未经经景区允许,在景区内私自摆摊设点、背包兜售饮料、荧光棒等各类商品,在山顶私自售卖饮料、小零食的;

3、在景区内围堵游客进行旅拍,推销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的;

4、在广场、通道、游客必经之路、游客聚集区域、山体、休息区进行占道直播、坐播、商播、全程高音量直播影响其他游客游览的;

5、占用景区游览资源从事盈利性旅拍,不服从景区管理,占山占道、乱扔垃圾破坏环境、携带大型道具占地拍摄影响游客正常游览、哄抬物价或者欺客宰客给景区带来不良影响的;

6、翻越围栏逃票进入景区,或诱导游客偷逃票的。

7、倒卖驼运、景区门票,给公平票务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旅游主管部门或景区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列入“黑名单”有哪些后果呢?

对于违规行为,景区工作人员一经核实,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将列入景区“黑名单”,及时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三年内取消入园资格,过期后即可恢复正常。

黑名单制度是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推进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和保护风景名胜区自然资源的重要手段和路径选择。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提示广大游客,出游期间要遵守文明规范,保护环境不破坏,自觉遵守景点、景区相关规定,自觉关爱自然生态,爱惜公共设施,不扰乱景区旅游秩序,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一审:李雪

二审:吴丹

三审:张翼晶